英国皇家大律师提摩西·杨讲座倾倒众人
4月28日,航运经纪人俱乐部、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新造船价格指数联袂邀请的英国皇家大律师提摩西·杨(Timothy Young)专程来沪,在浦华大酒店举行了新造船合同讲座。来自造船、航运、海事法、金融等各界的一百多人聆听了讲座。
对与会的业界从业者来说,讲座的主题十分清晰实用:一、造船合同洽谈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二、如何顺利执行造船合同,三、如何应对造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
提摩西·杨首先介绍了自己与中国船厂和海事律师的多年渊源,并称赞了中国船厂在最近十年来的发展。他表示,然而遗憾的是,很多中国船厂在签订合同之前都不重视律师的作用,殊不知其实合同一旦签订,双方所要承担的风险就已经明确了,而律师在此之前可以提供很多重要的建议,也可以降低今后产生纠纷的可能。他认为,首先要明确造船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是英国法还是其他国家的法律。因为不同的法律对合同有不同的影响,只有先明确了适用的法律,才能抓住合同中的关键点,而这一点恰恰是很多人在最后才考虑的问题。他也解释了为什么英国法是目前造船合同普遍适用的法律,为什么英文是造船合同中普遍使用的语言,同时针对造船合同中关键的几个条款进行了剖析。

在上午的提问环节,一位听众表示造船合同采用的语言对合同影响可能有限,杨解释道:如果一方是希腊人,希望用希腊文订立合同,那么即使中国人把合同全部翻译成中文,恐怕也无法准确理解和运用其中的条款。他相信随着中文的普及,中文或许会成为国际贸易中广泛运用的语言。对于这点,提摩西·杨的对谈者,四维乐马律师所林源民律师表达了自己相左的观点。林律师认为至少在航运业,中文无法也无需取代英文的地位。
关于如何顺利执行造船合同,杨说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船厂的各个部门之间往往协调沟通不够充分,导致合同双方产生纠纷。他强调,需要特别注意合同变更、通知条款、时效约定、免除条款(Modification of the contract, Notices, Time bars, Waiver)这四点,并一一作了讲解。他认为在对合同修订的时候,要注意约定时间和运用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时间约定置若罔闻,很有可能是“致命”的。同时,有歧义或者疑问时,采取书面的形式沟通更不容易产生纠纷。他以“不可抗力”为例,解读了递交书面警告书的重要性。杨再三强调,船舶建造合同对“时间”是非常敏感的,任何一个关于“时间”的细节都不能忽视。
茶歇期间,很多观众簇拥在皇家大律师和林源民律师的周围讨教,尤其是林律师,不停地“切换”中英文耐心解答听众的问题。短暂的茶歇后进入了讲座的最后一个主题:如何应对造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这或许也是听众最关心的问题。杨认为,只有让律师团队尽早介入,才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纠纷的发生。他打比方说,律师就像是医生,客户就是病人,只有病人充分相信医生并且一五一十地说明病情,医生才能准确地对症下药。面对在场的百余名聚精会神的听众,杨慷慨分享了他多年积累的实战经验和赢得仲裁、诉讼的秘籍,令许多中国同行大呼过瘾。
当现场一位嘉宾提出中国能否担当伦敦仲裁员的时候,杨十分肯定地回答说:可以!他耐心地普及了英国法和仲裁的基本概念,为听众做了一次“扫盲”。有与会者感叹,对这些在大律师眼中十分基本的概念和常识,业界还有人心存疑惑,说明我们对英国还是太不了解,此类讲座确实非常必要。
有听众提问,为什么很少听到希腊船东、挪威船东在韩国和日本的船厂撤单?杨笑着说:因为他们都是过来人,双方都没有空子可钻了。只要虚心学习,选对经纪人和律师,中国船厂同样能在这方面赶上韩日船厂,令外国船东无法随意撤单。

在讲座即将结束之时,林源民律师带领全体与会者起立,向提摩西·杨皇家大律师鼓掌致谢。需要说明的是,这位声名卓著、收费标准为顶级的英国皇家大律师不远万里飞来中国,为中国船厂和相关业界详解造船合同及仲裁诉讼秘籍,没有收取任何报酬,不能不令人由衷敬佩。杨最后笑称,今天的讲座的标题是“Why Chinese Shipyards Always Lose in London Arbitrations”(为什么中国船厂在伦敦仲裁中总是输),希望来年此时,标题已是“Why Chinese Shipyards Always Win in London Arbitrations”——为什么中国船厂在伦敦仲裁中总是赢!
